——湛如
天台宗是汉传佛教较早成立的宗派,主张止观双运、教观总持,是印度佛教中国化的有效尝试,而长安西明寺是玄奘法师自印度归来居住过的重要道场。西明寺与天台宗的谱系传承及相互关联,是了解中古时期佛教中国化进程中有益路径。
一、西明寺律学传承
西明寺律宗之传承,始自道宣,为《四分律》无疑,但其后继之人模糊不清。道宣之后,多有人前来学习瞻仰遗迹。道宣同时代的律师,在西明寺中还有数位,道世为其中之一。道世以《法苑珠林》一书闻名于后世,实际上也是一位著名的律师,道宣曾在他的《集三宝神州感应录》中明确的称呼其为律师。君度律师是昙光的弟子,而昙光从法砺、道烁接受传承。以此,西明寺律学系统中还有相部宗的传承。
道宣圆寂于乾封二年(667),其弟子众多,众多僧人曾追随他在西明寺学习。670年-700年道宣圆寂之后在西明寺活动的律僧首先是道宣亲度弟子大慈律师。大慈律师僧史无载,仅知其为《行事钞》做过注解。道宣在终南山净业寺筑坛授戒时,与大慈同时的还有真懿律师和四依律师。真懿师从慧璡,慧璡师从智首,智首又曾经教导过道宣。以此而言,真懿当是道宣晚辈,因此与道宣弟子大慈一同在净业寺石坛一起受戒。道宣认为真懿也是一方律匠,曾与其讨论绕佛的问题。四依律师史无所载,不知其往来。
700年-750年在西明寺活动的律师,可考的有崇业、玄通、智远、景云。崇业在《宋高僧传》中有载,说其为南山嗣孙,即道宣的再传弟子。他深受唐睿宗的器重,为唐睿宗传授菩萨戒,开元四年(716),玄宗赏赐崇业,苏頲作《唐长安西明寺塔碑》记录此事。玄通律师活动于神龙年间(705-706),义净译完《五分律》后,爱同律师为该律做疏,请玄通律师为其润色。智远律师在西明寺讲学之时,鉴真曾从其学习,开元二十五年(737),陈环曾为其做碑记,但已经亡失。景云律师生平不可考,开元年间,在西明寺为圆照剃度,有人提出景云律师为寺名,但此说法有值得商榷之处。
750年-800年,西明寺可考的有圆照律师。圆照在《宋高僧传》中有传,记载其在西明寺活动的情形。贞元二年(786)大达法师出家时,圆照在西明寺为其传授具足。
800年-850年,在西明寺活动的主要律师有惠正和玄畅。惠正或为不空剃度弟子,其具体资料不知。玄畅生于贞元十二年(796),元和十年(815)出家,至乾符二年(875)圆寂,会昌灭佛后,其为律学之复兴做出了巨大贡献。
九世纪后半期,唐代陷入战乱,长安被黄巢焚毁之时,西明寺也付之一炬。战乱中,西明寺律僧前往各地避难,当时江浙一带尚且安稳,吴越王也大力护持佛法,因此成为僧人避难的首选地。在这种情形下,玄畅的弟子慧则前往天台山国清寺,为天台宗与律宗的交涉提供了契机。
纵观西明寺两百余年历史,自道宣时代而始,西明寺的律学传承不断。有些律师的直接传承模糊不清,但都可以归纳为西明寺系律僧,以此而言,西明寺可称为唐代的律学重镇。
二、律兴两浙:慧则、希觉与江浙律学
西明寺律僧与天台宗发生交涉的源头远比慧则早。早在大历十三年(778)圆照校订《四分律疏》时,名单中有“西明寺道邃”之说。天台宗九祖道邃是在大历年间前往湛然所在之处学习天台宗教法。但天台宗真正与西明寺律僧发生交涉,则是在慧则身上。
以《宋高僧传》的记载为中心,从佛教传记史料推测,慧则在西明寺活动将近二十年,追随玄畅弘扬戒律。至中年则因广明之乱离开长安避难,有将近十年留住国清寺。在避难期间,他先遇高骈,高骈在《旧唐书》中有传。据传,广明元年黄巢之乱时,高骈拥兵自保,到中和元年(881)兵败之后,开始托求仙神,大概在此时,他遇见了慧则律师,到中和二年(882)请他在法云寺讲律。淮南法云寺在扬州,此寺是晋代征西将近谢安之宅,中和二年高骈在此进行了大量的宗教活动,首先是正月十五日在法云寺设斋求舍利弗、观世音降福,七月二十三日又在法云寺为人设斋祈福,七月二十七日又再次设斋抄经祈福。以此而言,慧则在法云寺的讲律是高骈众多敬佛活动之一,其后慧则前往吴地。
在前往吴地和到国清寺挂锡这一时间段的记载模糊不清。僧传中说他在法云寺讲律完后前往吴地,受到了刺史杨公的殷切挽留。查杨公,或为杨行密,他在光启三年(887)占据扬州,次年兵败逃往宣州。以此而言,慧则在法云寺讲律五年,后因高骈兵败离开扬州,受到了杨行密的挽留。慧则在国清寺住了七年时间,到乾宁元年离开前往明州阿育王寺。
慧则自身的传记中,也并未谈及他对浙江律学的影响,在他弟子希觉的传记中,对慧则做出了中肯的评价。慧则在阿育王寺撰写《集要记》12卷解释南山律钞,希觉将此录增广为20卷,在浙东和浙西广为盛行,可以说是慧则和希觉师徒二人将南山律学在浙江传播开,为天台与律宗的融合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慧则在国清寺之活动因资料残缺无可考究,但是僧传中说他一生曾经讲南山律钞七十遍,因此在国清寺数年肯定也进行过南山律的弘扬,为天台宗和南山律的融合提供了契机。慧则到国清寺两年后,开始在国清寺弘扬律学,收希觉为弟子。慧则离开国清寺后,希觉行踪不清,或随慧则前往阿育王寺。
传记中记载其单独前往永嘉讲律,钱铧为郡守,非常敬重希觉,在希觉被诬告时,释放希觉而不追究。钱铧先后担任过温州和明州刺史,其担任明州刺史时间是长兴四年(933),温州刺史当在此前。希觉被诬告后徙往钱塘大钱寺,在大钱寺期间,文穆王又建造了千佛寺,邀请希觉往千佛寺住持。但是其他史料的记载中,千佛寺是开平四年(910)建立,大钱寺是开平五年(911)建立,二者在时间顺序上有所出入。因此希觉进入千佛寺的时间并非建寺之初,而是在开平五年之后。为千佛寺寺主后,希觉行迹无所考察,赞宁仅对其博学多闻一事进行大量纪录。
从西明寺律僧的行迹看,唐代长安西明寺律僧在弘扬南山律学的过程中,天台山国清寺是其重要的传承道场。律学在江浙的兴盛,也为天台宗与律宗的融合与相互影响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教律相容:西明寺传人与天台宗的融合
在慧则与希觉的努力下,西明一系的南山律学在浙江兴盛壮大,其二人寄居过的国清寺又是天台宗的发源地。从外在条件而言,西明律学与天台教法已经有了相融合的客观条件。实际发展中,西明寺律学是否是宋代台律融合的起源?希觉依旧表现为一个传统律师的形象,以弘扬《四分律》为中心,至其弟子皓端则是开
启台律融合的步伐。依皓端之传记,其在受戒后随希觉学习戒律,而后从金华云法师学习法华,受到武肃王敬重,在罗汉寺、真身塔寺宣讲法华,同时依天台十祖玄烛学习天台宗的一心三观,最终以《金光明经随文释》十卷贯通两宗。以此而言,皓端有希觉、金华云法师、玄烛三位的传承。
金华云法师宗脉不知,皓端从金华云法师学习后,被武肃王任命至罗汉寺和真身塔寺宣讲。罗汉寺当为杭州安国罗汉寺,此寺是贞明五年(919)钱王将原有的罗汉院扩建而成。真身塔寺,是隋朝开皇十七年(596)为智者大师所建,宋大中祥符年间改称真觉寺。以此而言,精通名数及法华的云法师,当是天台一脉,从其学习的皓端才能在天台寺院宣讲法华。大约在真身塔寺宣讲期间,皓端遇见玄烛法师,进一步从其学习天台教理。玄烛法师天台十祖的称号,不仅在宋高僧传可见,由天台门人撰写的《佛祖统纪》及《释门正统》都有载此事。因此皓端从金华云法师和玄烛法师所学,出自天台正统无疑。
皓端身兼天台与律宗二脉,并且将两脉融会贯通,真正的台律交融可以说是从他开始。皓端虽然身兼两家,但是其注重实践,传记中说他学习慧远法师不过虎溪之举,二十年间不出寺门,著述七十余卷,门人八十余人,因此,皓端对台律融合的大趋势推动作用不太明显。
《皓端传》中不载皓端弟子名号,但是在僧传的其他传记中,可以得知在皓端的弟子中,有一位天台宗的重要人物——晤恩。晤恩是宋代天台山外派的鼻祖。宋初天台谱系源出自清竦,清竦之下分出山家、山外二系。晤恩为志因弟子,清竦之再传。而晤恩对《金光明玄义》中专守略本,广本不是观心本义为后人添置的说法,是整个山家山外之争的起因,知礼的《释难扶宗记》明确
指出这点。
依据传记,晤恩师承有三处来源,昆山慧聚寺的南山律师承,皓端,志因。昆山慧聚寺的南山律师因资料缺乏不可考,晤恩曾从檇李皓端学习经论,檇李即秀州,经此,皓端身兼两家之事已经确认,晤恩之律学传承明确为南山律。
南山律学传承至希觉时,还是以弘扬戒律为主,但是至其弟子皓端,则已经开始融汇二宗,到其再传弟子晤恩,则完全以天台为主。至此,整个西明寺律学的传承过程和天台宗国清寺系相互吸收融合的过程已经完成,学习南山律的传人不再以律师身份弘法,而是以天台宗弟子的身份弘扬天台教法。
从西明寺律学传承与天台宗国清寺系相互融合的过程能看出,西明寺自道宣开始,律学传承连绵不断,有些律师虽未能考察出其直系传承,但是其在西明寺的活动年代能与上一代律师相接,这从侧面表明西明寺的律学传承一直未曾间断。
唐代会昌以后,西明寺毁于战火,西明寺僧随之四散,慧则至国清寺驻锡七年,在国清寺弘扬南山律学,其弟子希觉紧接其后。二人为南山律学在浙江的兴盛做出巨大贡献。
希觉弟子皓端,则开始身兼两宗,并且列入天台十祖玄烛门下,成为天台宗传播者,至再传弟子晤恩,更是发展为天台宗山外派学说的鼻祖。晤恩虽然从皓端及慧聚寺学习过南山律,但是对外弘法过程中,始终没有表现出南山律学传人的姿态。从唐末到北宋初年,经慧则到晤恩四代人,西明寺律学与天台宗相互融合,历时两百余年传承的西明寺律学至此湮没。